![]() 莆田市拍賣出讓PS拍-2019-35號地塊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 經莆田市人民政府批準,莆田市自然資源局委托嘉泉拍賣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30時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拍賣大廳公開拍賣以下標的: PS拍-2019-35號地塊位于城廂區霞林街道(具體位置范圍見用地紅線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43927.59㎡(具體以實際測量為準,其中含規劃道路1979.98㎡)。1、地塊四-1應配建居家養老服務點一處(建筑面積≥100㎡,且按每百戶不小于20㎡,不足百戶按百戶計的標準配置)、生活垃圾收集點(服務半徑≤70m)、社區終端共同配送站(可與物業合設,或設置自提柜)、物業管理用房配建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地塊四-2應配建居家養老服務點一處(建筑面積≥100㎡,且按每百戶不小于20㎡,不足百戶按百戶計的標準配置)、生活垃圾收集點(服務半徑≤70m)、公共廁所(建筑面積≥30㎡)、社區終端共同配送站(可與物業合設,或設置自提柜)、物業管理用房配建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位置、總平面圖、建筑設計方案、施工圖圖紙等相關材料報批前必須送城廂區民政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配建的居家養老服務點無償交付給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所涉及不動產產權一并辦理給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2、該宗地配建的物業管理用房、居家養老服務點、公共廁所、生活垃圾收集點和社區終端共同配送站應與住宅首期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PS拍-2019-35號宗地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70年,交通運輸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50年,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日期起算。 該宗地出讓規劃條件以莆田市自然資源局莆自然資審[2019]41號文件為準。主要規劃指標:(一)建筑密度≤20%(城市道路面積不參與指標計算);(二)容積率>1.0且≤3.0;(三)綠地率≥30%(城市道路面積不參與指標計算);(四)住宅建筑層數應≥5層,其中地塊四-1建筑高度≤80米;地塊四-2建筑高度分為兩個區域,分別為≤80米、≤45米(具體詳見紅線圖)。 該宗地以凈地公開拍賣方式有償出讓,土地出讓金不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場地平整費等。紅線范圍內若有不可見的地下埋藏物需要遷移的,由受讓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該宗地擬采取土地公開出讓及房產整體回購模式建設,整體回購平均單價:地上回購平均單價7700元/㎡,地下回購平均單價3000元/㎡,回購總價約為10.68億元(其中地塊四-1回購總價約為6.42億元,地塊四-2回購總價約為4.26億元)。 按《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房產整體回購協議書》第八條建設周期與交房期限約定為:甲方(競得人)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4個月內建成房產并交付乙方,交付時全部工程應通過竣工驗收及規劃驗收(含消防驗收)合格。 按《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無償配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協議書》第五條建設周期與交房期限約定為:甲方(競得人)在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手續由甲方負責)34個月內完成綜合竣工驗收(包含規劃和消防驗收),并按有關規定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上述要求配建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應同時在34個月建設期內完成工程綜合驗收合格后無償交付給乙方,相關公共服務設施的不動產產權證由甲方在辦理住宅不動產產權證時同時辦理。 該宗地涉及的《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房產整體回購協議書》、《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無償配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協議書》具體內容以莆城政函[2019]193號為準,詳見該宗地《拍賣須知》附件。土地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與莆田市城廂區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房產整體回購協議書》,與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簽訂《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無償配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協議書》。競得人應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開、竣工建設,因企業原因未按期開、竣工建設的,須應按莆政辦[2018]86號文件及合同約定繳清相關違約金后方可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該宗地設定的前置條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莆建便函[2019]183號文件實施。 該地塊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間為第一期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0年2月8日前繳納土地出讓金價款50%,第二期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0年3月8日前再繳納土地出讓金價款50%。 競買人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和省政府的閩政【2017】43號文件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活動。競買人必須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競買。 競買人必須簽署本地塊《參與競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確認書》、《承諾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書》,否則本公司不予確認競買資格,競買人不得參加地塊競買。 參加本次競買保證金:PS拍-2019-35號地塊為人民幣捌仟叁佰萬元整(¥83000000元)。競買保證金須在2019年12月23日17:30時之前繳納至拍賣人指定的以下銀行賬戶,并注明交易項目名稱。支付的競買保證金不屬于房地產開發貸款、銀行理財、募集、發行債券、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融資資金,涉及購地的全部資金均為本單位(人)合規自有資金。 如該地塊競得人虛假提供或隱瞞事實出具上述承諾書的,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人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還。如競得人未按期繳納土地出讓金或未按合同履約的,按違約處理;對屬于競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約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競得人在全省范圍內參加土地交易活動。 1、開戶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廂區支行,開戶單位:莆田市自然資源局,賬號:935006010010706888; 2、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開戶單位:莆田市自然資源局,賬號:35050163620709333999; 3、開戶行:福建莆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廂支行,開戶單位:莆田市自然資源局,賬號:9040210010010000183096。 4、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處,開戶單位:莆田市自然資源局,賬號:13441501040004271; 保證金以上述銀行實際到帳時間為準(不受理所有境內外匯票、本票、支票等票據),具體以相應銀行服務窗口出具的對賬單為依據。 有意競買者請于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23日期間(正常上班時間)到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代理機構服務區購買拍賣會文件資料,購買時不必提供證明其身份的任何資料及聯系電話等相關信息;拍賣文件每份售價人民幣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樣時間: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23日,有意競買者可自行踏勘現場,需由拍賣人引導的,可與嘉泉拍賣有限公司聯系。 詳情以本次提供的拍賣會資料為準。 聯系電話:18906019373 18020971805
嘉泉拍賣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標的公告在莆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鏈接: 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infodetail/?infoid=92c11ce6-603e-48c6-be13-4066a01d5cc8&categoryNum=004005003001
莆田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須知
拍賣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組織拍賣活動,F將有關拍賣事宜告知如下:
一、拍賣會標的: PS拍-2019-35號地塊位于城廂區霞林街道(具體位置范圍見用地紅線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43927.59㎡(具體以實際測量為準,其中含規劃道路1979.98㎡)。1、地塊四-1應配建居家養老服務點一處(建筑面積≥100㎡,且按每百戶不小于20㎡,不足百戶按百戶計的標準配置)、生活垃圾收集點(服務半徑≤70m)、社區終端共同配送站(可與物業合設,或設置自提柜)、物業管理用房配建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地塊四-2應配建居家養老服務點一處(建筑面積≥100㎡,且按每百戶不小于20㎡,不足百戶按百戶計的標準配置)、生活垃圾收集點(服務半徑≤70m)、公共廁所(建筑面積≥30㎡)、社區終端共同配送站(可與物業合設,或設置自提柜)、物業管理用房配建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位置、總平面圖、建筑設計方案、施工圖圖紙等相關材料報批前必須送城廂區民政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配建的居家養老服務點無償交付給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所涉及不動產產權一并辦理給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政府。2、該宗地配建的物業管理用房、居家養老服務點、公共廁所、生活垃圾收集點和社區終端共同配送站應與住宅首期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PS拍-2019-35號宗地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70年,交通運輸用地-公路用地(城市道路)50年,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日期起算。 該宗地出讓規劃條件以莆田市自然資源局莆自然資審[2019]41號文件為準。主要規劃指標:(一)建筑密度≤20%(城市道路面積不參與指標計算);(二)容積率>1.0且≤3.0;(三)綠地率≥30%(城市道路面積不參與指標計算);(四)住宅建筑層數應≥5層,其中地塊四-1建筑高度≤80米;地塊四-2建筑高度分為兩個區域,分別為≤80米、≤45米(具體詳見紅線圖)。 宗地以凈地公開拍賣方式有償出讓,土地出讓金不含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場地平整費等。紅線范圍內若有不可見的地下埋藏物需要遷移的,由受讓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該宗地擬采取土地公開出讓及房產整體回購模式建設,整體回購平均單價:地上回購平均單價7700元/㎡,地下回購平均單價3000元/㎡,回購總價約為10.68億元(其中地塊四-1回購總價約為6.42億元,地塊四-2回購總價約為4.26億元)。 按《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房產整體回購協議書》第八條建設周期與交房期限約定為:甲方(競得人)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4個月內建成房產并交付乙方,交付時全部工程應通過竣工驗收及規劃驗收(含消防驗收)合格。 按《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無償配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協議書》第五條建設周期與交房期限約定為:甲方(競得人)在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手續由甲方負責)34個月內完成綜合竣工驗收(包含規劃和消防驗收),并按有關規定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上述要求配建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應同時在34個月建設期內完成工程綜合驗收合格后無償交付給乙方,相關公共服務設施的不動產產權證由甲方在辦理住宅不動產產權證時同時辦理。 該宗地涉及的《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房產整體回購協議書》、《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無償配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協議書》具體內容以莆城政函[2019]193號為準,詳見該宗地《拍賣須知》附件。土地競得人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同時,與莆田市城廂區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簽訂《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二房產整體回購協議書》,與城廂區人民政府簽訂《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二無償配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協議書》。競得人應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開、竣工建設,因企業原因未按期開、竣工建設的,須應按莆政辦[2018]86號文件及合同約定繳清相關違約金后方可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該宗地設定的前置條件按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莆建便函[2019]183號文件實施。 二、拍賣會時間: 2019年12月24日上午10:30時 三、拍賣會地點: 莆田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拍賣大廳 四、公告刊登媒體:《湄洲日報》、《莆田僑鄉時報》、《莆田晚報》 相關網站: http://zrzyj.putian.gov.cn(莆田市自然資源局網) http://www.landchina.com(中國土地市場網) 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莆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 五、競買對象: 競買人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和省政府的閩政【2017】43號文件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活動。競買人必須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競買。 競買人必須簽署本地塊《參與競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確認書》、《承諾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書》,否則本公司不予確認競買資格,競買人不得參加地塊競買。 六、競買保證金: 參加本次競買保證金:PS拍-2019-35號地塊為人民幣捌仟叁佰萬元整(¥83000000元)。競買保證金須在2019年12月23日17:30時之前繳納至拍賣人指定的以下銀行賬戶,并注明交易項目名稱。支付的競買保證金需不屬于房地產開發貸款、銀行理財、募集、發行債券、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融資資金,涉及購地的全部資金均為本單位(人)合規自有資金。 1、開戶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廂區支行 開戶單位:莆田市自然資源局 賬 號:935006010010706888 2、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開戶單位:莆田市自然資源局, 賬 號:35050163620709333999 3、開戶行:福建莆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廂支行 開戶單位:莆田市自然資源局 賬 號:9040210010010000183096 4、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分理處 開戶單位:莆田市自然資源局 賬 號:13441501040004271 競買保證金以上述銀行實際到帳時間為準(不受理所有境內外匯票、本票、支票等票據),競買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沒有開具發票憑證,競買保證金入賬情況由專人在拍賣會開始前半小時內到相應銀行查詢,競買保證金是否到賬,以銀行服務窗口提供的入賬對賬單為依據,本拍賣行根據銀行提供的競買保證金入賬對賬單予以確認。 七、競買手續: 競買人必須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時前到達拍賣會現場,并在拍賣會開始前半小時內提供:①競買申請書、②參與競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確認書、③承諾書、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保證書、⑤法人證明書、⑥營業執照副本、⑦個人身份證明、⑧繳納競買保證金匯款憑證等有關資料(如法人單位參與競買的須提供上述資料①②③④⑤原件各一份和⑥⑦⑧原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各一份,若法定代表人無法到現場參與競買的,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如個人參與競買的須提供上述資料①②③④原件一份和⑦⑧原件一份、經個人簽名的復印件各一份)。經本公司確認競買資格后,領取競買號牌(以辦理競買報名手續時隨機抽取的乒乓球號為準),否則,不予以確認競買資格。競買人未能按時到達拍賣會現場參與競買的,視為自動放棄競買權。 八、拍賣方式: 1、拍賣會實行“價高者得”原則。本次拍賣會實行增價式有底價拍賣方式,即主持人報出起叫價后,競買人須按照主持人宣布的加價幅度或加價幅度的整倍數以舉牌形式或口頭形式(須同時舉牌)應價或報價競買,否則報價無效。主持人連續三次宣布同一應價或者報價,進入倒計時10秒計數中沒有再應價或者報價的,主持人閱看已設定的底價,如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或報價達到或超過底價時,主持人落槌表示拍賣成交,拍賣一經成交,不得反悔;如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或報價未達到底價時,主持人宣布該地塊拍賣不成交,拍賣標的收回。在拍賣會現場,主持人有權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2、以最高報價競得拍賣地塊的競買人為競得人。拍賣成交后,競得人應當場在《拍賣筆錄》和《拍賣成交確認書》上簽字確認。如競買人屬于代理性質的,除簽署代理人姓名外、須同時加簽競得人姓名,并在一天內加蓋公章,否則,拍賣人視該代理人為最終競得人。 3、競買人必須遵守拍賣現場的紀律,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隨意喧鬧,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應價競買,不得阻礙主持人進行正常的拍賣工作,不得有惡意串通、操縱、壟斷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主持人有權決定取消競買或中標資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九、拍賣款項: 1、交付建設用地拍賣價款期限:建設用地拍賣成交價不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契稅、土地平整費、拍賣傭金等有關稅費。拍賣成交后,土地出讓金分二期繳納(以市人民銀行國家金庫實際到帳時間為準,節假日不順延),第一期于2020年2月8日前繳納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含扣除拍賣傭金后的保證金);第二期于2020年3月8日前再繳納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分期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時,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讓價款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同期基準利率,向出讓人支付利息。若受讓人在第一期全部付清土地出讓金,則不必向出讓人支付利息。 2、拍賣傭金:拍賣傭金按該地塊拍賣成交價款的2%另行向買受人單方收取,直接從競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中一次性優先抵扣,余額轉為定金(定金=競買保證金-拍賣傭金)。 3、拍賣成交后,競得人應按規定另行繳納契稅(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10日內)、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有關稅費。 4、本次拍賣地塊的成交價幣種為人民幣。 5、拍賣會結束后,未競得標的的競買保證金按規定3-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6、如因特殊情況,造成拍賣會無法如期舉行的,競買保證金按規定3-5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十、本次拍賣會的有關規定: 1、本次拍賣以拍賣地塊公告日的現狀進行拍賣,拍賣人不集中組織現場踏勘活動,競買人應自行現場踏勘拍賣地塊,需由拍賣人引導的,可與拍賣人聯系;對拍賣會文件資料或拍賣地塊現狀有異議的,應在2019年12月9日前以無署名方式直接登陸莆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前在莆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發布答疑內容。競買人報名參加競買即表示對拍賣會文件資料及拍賣地塊現狀無異議,拍賣成交后,競得人對拍賣地塊提出異議的,概不受理。莆田市自然資源局將根據拍賣地塊現狀與競得人辦理拍賣地塊移交手續。 2、拍賣地塊有關產權證件及建設需要審批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3、土地競得人應在競得標的后10個工作日內持《福建省拍賣成交確認書》到莆田市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4、拍賣成交后,拍賣人向競得人提供《福建省拍賣成交確認書》,成交款全額到位后由莆田市財政局開具土地出讓金發票,嘉泉拍賣有限公司開具拍賣傭金發票。 十一、建設用地交付時間: 競得人在繳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后1個月內,出讓人按照拍賣宗地約定的土地條件交付給競得人,具體交付時間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十二、拍賣地塊成交后,競得人不得加名、延長使用期限或更改規劃設計條件。 十三、申請人競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后,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莆田市自然資源局根據拍賣出讓結果與競得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在競得人按約定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再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莆田市自然資源局同意直接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十四、競得人在競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后,應根據相關部門核準的規劃條件進行規劃方案設計,并辦理相關規劃報批手續。 十五、違約責任: 1、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莆田市自然資源局可取消其競得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1)競得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 (2)競得人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致使不能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時間付清成交價款的。 (3)如競得人不按本《莆田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須知》中約定時間簽訂《福建省拍賣成交確認書》的。 2、如該地塊競得人虛假提供或隱瞞事實出具上述承諾書的,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出讓人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還。如競得人未按期繳納土地出讓金或未按合同履約的,按違約處理;對屬于競得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在整改到位或按約定履行合同前,禁止競得人在全省范圍內參加土地交易活動。 3、開竣工驗收責任: (1)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0.3 ‰的違約金,出讓人有權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受讓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未竣工建筑面積成交價款(未竣工建筑面積*樓面地價)部分 0.3‰的違約金。受讓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一年且不滿兩年的,按土地出讓金20%依法征收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2)該宗地土地使用權人要進行開竣工申報,作為辦理核發預售許可證、竣工驗收備案等行政許可的依據。對惡意囤地、炒地,未繳納土地閑置費、違約金前,自然資源部門申報列入企業失信名單,抄告相關部門,并依法依規暫緩受理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新的用地申請,暫緩辦理不動產轉讓、抵押和變更登記。規劃、住建、稅務、金融、工商等相關部門將失信企業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實施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依法依規在行政許可、新增項目審批核準等方面進行必要的限制和禁止,住建部門暫緩核發預售許可證(現房銷售備案證)、暫緩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十六、本《莆田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須知》的解釋權歸嘉泉拍賣有限公司。 附件:1、《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房產整體回購協議書》 2、《城廂區坂頭東改造項目地塊四無償配建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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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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